| 参培对象: | 长沙市(包含长、望、浏、宁四县)范围内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
| 报名须知: | 1、凡是符合培训补贴范围的参培对象皆可参加由相关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课程。 2、参培人员须年满16周岁。 3、报名时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六张。 4、学习期间住宿费免费,生活费自理。 |
| 补贴标准: | 培训补贴700元/人,技能鉴定补贴100元/人。 |
| 另附: | 残疾人补助对象,持残疾证者都可享受学费10%的优惠。 |
1、学员参加培训报帐程序
1)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培训专业
2)按照学校在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费,领取发票。
3)培训结束后,参加考核(就业准入工作参加技能鉴定),获取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4)培训结束六个月内就业或创业,并签定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等证明。
5)持本人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村委会开具的外出务工证明),实现再就业证明、培训发票到户口所在地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所设报帐窗口填写个人培训补贴申请表。
6)经劳动保障部门查验,对未申请过培训补贴符合享受培训补贴条件的,在申请补贴的次月报销培训补贴。
2、定点培训机构工作程序
1)接受学员报名
2)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开具发票。
3)组织学员参加培训。
4)培训结束,组织考核鉴定并发放相应证书。
5)每月将参加培训学员信息整理归档备查。
3、参培学员户口所在地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工作程序
1)接受参加职业培训人员报销培训补贴的申请,并每月集中。
2)月底将当月申请补贴人员资料规集后,到市劳动保障局信息库查验,清理出不合适对象和重复培训对象。
3)于受理申请的次月为符合条件者报销补贴。